物业偷偷起诉,没看到传票就被执行?来看这篇代理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15 10:08:32 阅读: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原审原告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违反招投标程序而无效。原审原告未能提供任何有关案涉小区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因此该合同无效。证据《在管证明》不应认定 原审原告提供的证据《在管证明》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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